2021年1月12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济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德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到山东高速济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交底。出席交底的领导执法局:张晓虎副局长,宋磊科长、张晓萌副科长、李宇副科长;济南质监站:贾士平副站长、石建平科长,张炜工程师,德州质监站刘勇科长、庞俊鹏工程师。
执法局张晓萌副科长采用PPT的形式进行质量监督交底。张科长从监督依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内容、监督计划、反馈整改、工程交工验收、监督要求等七方面进行系统讲解。
一、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从业单位对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从业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从业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4.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情况;
5.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
二、监督方式和内容:
监督检查分为随机抽查、备案核查和专项督查。
1.随机抽查是为掌握项目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随机检查,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2.备案核查是对特定质量管理行为、施工现场重大施工节点、部位、隐蔽工程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检查的检查方式。
3.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现场监督检查一般采取听、看、检的方式,听取参建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汇报,查阅工程现场有关资料,抽检工程实体质量,交流反馈检查情况。重点检查质量薄弱环节和涉及结构安全性、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指标或关键部位。
监督计划
自建设单位办理完成施工许可或者开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为工程质量监督期。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实际进展情况及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监督检查一般每年安排2次。
工程开工初期组织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初步运转情况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
1.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建设管理行为是否规范,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转情况。
2.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监理人员、设备到位与投标书承诺的相符性,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理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的编制情况,监理试验室建设情况等。
3.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人员、设备、材料投入与投标书承诺的相符性、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承包人驻地建设及各项制度建立情况以及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工地试验室建设情况。
质量安全交底后分内业组、外业组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内业资料、人员履约、施工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